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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新标是否抬高行业门槛?

        本报记者 柯进 万玉凤 
        新闻回放
        幼儿园里不仅要有水池、沙池、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而且所有教师都要持证上岗,最大班级人数不能超过40人。不久前,湖北省公布《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全省幼儿园都要按此标准办园。对于这个新标准,有人赞成,也有人认为标准过于超前。 
        新标准为何褒贬不一
        最近,湖北省大悟县的王雨潇一直沉浸在挫败感之中。经过一年多的筹备,37岁的她本打算在老家办一所幼儿园,并且在2012年春节前就把幼儿园的名字想好了。可是,3月26日湖北省公布的《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彻底击碎了她的梦。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办园标准? 
        按照这个省定的办园标准,今后,办园必须有独立的班级活动空间且使用面积需在90平方米以上(含活动室、寝室、盥洗间、厕所、贮藏室),以及与办园规模相适宜的保健室;班级要配有键盘乐器、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书写板,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图书不少于10个种类,生均3册以上。教玩具配备要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等体育活动器械,还要有万花筒、放大镜、地球仪等科学启蒙玩具,以及美工音乐教具和劳动工具。 
        在人员配备上,《标准》规定,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取得湖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要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累计半年以上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每班配备1至2名教师,并配备1名保育员。幼儿园班额为小班25至30人,中班30至35人,大班35至40人。 
        “按照这个标准,绝大多数民办园甚至城市公办园都不合格,这将大大影响私人投资兴办幼儿园的兴趣。”王雨潇说,“这个标准实施后,我相信相当一部分民办园会被挤出这个行业,最后,政府就得接手,这对各地政府来说,可能将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 
        对此,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全省要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500所,推进每个乡镇建一所中心幼儿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并加强建立学前教育标准规范。《标准》的出台就是鉴于全省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给新建幼儿园树立一个相对统一的“标杆”,同时为那些正在使用中的幼儿园,确定一个逐步提高改善的目标。 
        35岁的武汉市民李勇认为,有了这个新标准,今后孩子入园不必再四处挑选了,因为所有幼儿园设施都一样。 
        但网友“寒夜长风”认为,目前,中国不是标准少,而是太多。关键是标准能否真正落实和执行。 
        多数幼儿园将不达标 
        连日来,记者在湖北仙桃、宜昌等地采访时发现,即便是政府机关幼儿园或规模较大的城市民办幼儿园,要么创办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旧,要么地处城市人口密集区,占地面积偏小,周边几乎没有土地扩增的空间。 
        根据湖北省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6000多所幼儿园为合格幼儿园。若按照当前的新标准,则只有部分大城市幼儿园硬软件达到要求,多数幼儿园将不达标,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农村幼儿园,班容量大、教具玩具缺乏、园内幼儿图书几乎为零。 
  作为《标准》出台前湖北首个出台市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宜昌市,今年3月依据《标准》为“标尺”,对全市400多所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大清查。结果显示,超过30%的幼儿园被拦在“门外”。其中,清理规范整顿50所幼儿园,88所属于非规划定点幼儿园。 
        按照新出台的省级标准,目前许多地方面临不小的挑战。以宜昌市远安县为例,远安县直机关幼儿园始建于1985年,是一所全日制和寄宿制并存的幼儿园。幼儿园虽硬件条件不错,但仅师资一项就面临不少困难。近几年,因幼师培养数量有限,该幼儿园一直未能招到一个毕业生。2011年11月,该园以实习兼就业的方式,最终好不容易才从湖北省师范学校提前圈定5名毕业生。这也是远安县23所幼儿园近年来唯一的一次新进幼师专业教师。 
        是行业洗牌,还是意在“跳起来摘桃子” 
        既然目前一些地区的现实条件与《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为何湖北省仍然出台了稍高于现实的标准呢? 
        宜昌市远安县教育局局长杨诗龙认为,教育管理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应当适度高于现实,使绝大多数新建幼儿园能够“跳起来摘到桃子”,又可以“倒逼”那些暂时还不够标准、目前正在使用的幼儿园能边办学边改善,最终使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园都能进入一个大致相同的发展平台。“而如果标准定得过低或者与当前现实大致接近,就可能导致好不容易达标的幼儿园,不出几年时间又将面临过时的风险,造成资源浪费。我们在作规划时,就应当朝着既科学又经济的方向努力。” 
       与杨诗龙的观点相似。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标准》旨在规范学前教育的发展,也是湖北学前教育发展的形势所需。2011年,湖北全省虽然已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668所,但与老百姓的需求还有差距。这种差距既有过去对学前教育认识的问题,也有长期以来缺乏建设标准的原因。因此,《标准》既注重幼儿园硬件建设,也对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记者了解,2011年,湖北省首次集中公布了全省合格幼儿园名单,建立了违规办园动态注销制。从今年起,各市、县合格幼儿园名单在每年第四季度由省集中公布。在督促各地按《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湖北还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在安排招生计划上予以倾斜,对3000名幼儿园教师开展省级集中培训。 
        但是,有的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认为,《标准》借规范办学之名,实际上是要给这个行业设置一个比较高的进入门槛,形成行业内部的挤出效应,促进行业的重新洗牌。 
        在湖北省率先借助《标准》规范幼儿园发展的宜昌市教育局局长苏开美说,对于暂时未达标的幼儿园,目前属于规划定点范围、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我们不是一关了事,而是指导其限期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对于达不到标准、又不属于规划定点的幼儿园,不得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在本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限期予以取缔”。 
        对于幼儿园办园新标准是高还是低,大多数老百姓其实并不关心。采访中,一些家长担心的是,在省里出台的《标准》之下,那些尚未达标的幼儿园,其改善硬件设施、提高人员素质,都需要增加投入。园方很可能会通过涨学费或私下收取赞助费等形式,将新增的投入成本转嫁到幼儿身上。如果这不是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初衷,就需要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以防止园方变相地让家长为改善教学条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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